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铸钢抛丸后的处理

时间:2018-06-24    点击量:21

(1)撤去表面防护层。

(2)清除工件表面钢丸。

(3)强化后的零件不允许用机械方法校形。

(4) 强化零件在以后的加工工序中如需要加热处理时, 为最大限度发挥残余压应力的有利作用,在一般情况下,对普通钢和钦合金加热温度不应超过250°C,对不锈钢不应超 过300°C,对铝合金和镁合金不应超过100°C,以防止表面残余压应力出现大幅度的弛豫。

(5)强化后的零件表面需进行磨削或切削加工时,在一般情况下, 切削深度不应超过 0.02~0.05毫米(具体的深度视喷丸强度酌情规定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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